吉林:關于2008年度全國執業藥師等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吉人字[2008]44號
關于2008年度全國經濟、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價格鑒證師、注冊資產評估師(含珠寶)、注冊設備監理師、注冊安全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人事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國家人事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2008年度全國經濟、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價格鑒證師、注冊資產評估師(含珠寶)、注冊設備監理師、注冊安全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全國經濟、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價格鑒證師、注冊資產評估師(含珠寶)、注冊設備監理師、注冊安全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5月19日至5月29日。
考生可直接登錄省職考辦網站(www.jlzkb.com)“網上報名”欄目報名。網上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考生應正確選擇考區。
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的考生應選擇“省(中)直考區”。駐長春市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單位的考生可選擇“省(中)直考區”,也可選擇“長春市考區”。長白山管委會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就近選擇考區。各市(州)考生可根據所在市(州)選擇相應考區。
2.選擇考試。認真閱讀本通知,了解相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然后根據自身需要選擇報考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
3.填報信息。考生按網上報名提示要求,應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認真檢查核對,考生在本人打印報名表之前,可以修改。報名表打印后,網上報考信息一律不予更改,由考生本人負責。
4.上傳相片。網上已有照片的考生不再上傳照片。新考生按網上提示,上傳電子版近期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證件數碼照片(120×160像素,相當于2寸照片,格式為jpg,不大于20K)。照片上傳后,由省及各市(州)人事職稱考試機構分別對上傳照片的質量進行網上審核,照片質量不合格的,由考生重新上傳。
5.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上傳照片審核合格的考生,按網上提示打印相關的《考試報名表》,由本人在考生承諾欄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地點:
1.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2008年5月21日至30日(省中直報名點周六周日不休息)。
網上報名的考試,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選擇的省或各市(州)人事職稱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確認。
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考生,統一到吉林省職稱考試工作辦公室三樓大廳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地點:長春市南關區南環城路1958號。
選擇各市(州)考區報名的考生,現場報考資格審查確認由當地人事職考部門負責,地點見網上報名中的提示。
2.現場資格審查考生須提交的材料:
(1)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的《考試報名表》;
(2)按照報名條件要求,提交畢業證書和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5)上年度的考生,可憑原準考證直接報考(仍需填寫打印《考試報名表》并加蓋單位公章,附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
(三)繳費時間及標準:
1.考生網上繳費時間:2008年5月21日至31日。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網上提示自行在網上繳費。本人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確認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
2.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3.各項考試繳費標準如下:
考試
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備注 | |
報名費 |
考務費 | |||
經濟 |
13元/人 |
每人72元。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號,以下簡稱)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考務費每人32元。 |
統計 |
13元/人 |
每人94元。 |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964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 |
價格鑒證師 |
13元/人 |
每科61元。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 |
資產評估師
(含珠寶) |
13元/人 |
每科44元。
珠寶類只參加《資產評估》、《經濟法》兩個科目考試 |
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 |
設備監理師 |
13元/人 |
《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科目56元,其他3科每科48元。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安全工程師和注冊設備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317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 |
安全工程師 |
13元/人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48元,其他3科每科44元。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安全工程師和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317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 |
國際商務師、外銷員 |
13元/人 |
國際商務師每人92元。
外銷員筆答科目每科46元,外語口語科目每人22元。
|
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 |
造價工程師 |
13元/人 |
每科43元。 |
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 |
執業藥師 |
13元/人 |
每科44元。 |
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 |
企業法律顧問 |
13元/人 |
每科44元。 |
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 |
(四)準考證打印:在考前一周內,考生可登陸省職考辦網站“準考證打印”欄目,用A4紙自行從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須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持本人準考證、正式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備 注 |
價格鑒證師 |
9月5日 |
下午:2:00— 4:30 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
《價格鑒證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他4科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
9月6日 |
上午:9:00—11:30法學基礎知識
下午:2:00— 4:30 價格政策法規 | ||
9月7日 |
上午:9:00—11:30 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
下午:2:00— 4:30 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 ||
注冊資產評估師(含珠寶) |
9月5日 |
下午:2:00— 5:00 資產評估 |
各科試題均由主、客觀題組成。主觀題部分在答題紙上作答,客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試部門發放、回收。
考生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
9月6日 |
上午:9:00—11:30 經濟法
下午:2:00— 4:30 財務會計 | ||
9月7日 |
上午:9:00—11:30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下午:2:00— 4:30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 ||
注冊設備監理師 |
9月6日 |
上午8:30-11:30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5:00設備監理合同管理 |
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時務必注意:1、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必須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作答;3、必須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4、該科共6道題,均為必答題。
考生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無聲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
9月7日 |
上午8:30-11:30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下午2:00-6:00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9月6日 |
上午9:00—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2:00— 4:30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考生答題時務必注意:1、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必須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作答;3、必須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普通函數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由考試部門配發,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
9月7日 |
上午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
下午2:00— 4:30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
造價工程師 |
10月18日 |
上午: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2:00— 5: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
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土建、安裝)
下午:2:00— 6: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執業藥師 |
10月18日 |
上午: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2:00— 4: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
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2:00— 4: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 ||
企業法律顧問 |
10月18日 |
上午:9:00—11:30 綜合法律知識
下午:2:00— 4:30 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 |
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在參加《企業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
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 企業管理知識
下午:2:00— 4:30 企業法律顧問實務 | ||
統計 |
10月19日 |
初級:
上午:9:00—11:30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
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編程功能、無儲存功能)。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
中級:
上午:9:00—11:30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統計工作實務 | |||
經 濟 |
11月1日 |
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2:00— 4: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
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
國際商務、外銷員 |
11月8日 |
上午:8:30-11:30
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
外經貿綜合業務(外銷員從業)
下午:2:00-5:00
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
外經貿外語筆試(外銷員從業,英、俄、日、法) |
各科試卷(不含口試)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在試卷上做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用于主觀題答題)、2B鉛筆、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帶(液)。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試部門發放、考后收回。
外銷員《外經貿外語》口語考試時間為每人10分鐘。 |
11月9日 |
上午:8:30開始,外經貿外語口試(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
三、報考條件
價格鑒證師 |
經濟、法律專業 |
中專 |
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7年 | ||||||||||||||||||
大學專科 |
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5年 | ||||||||||||||||||||
大學本科 |
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3年 | ||||||||||||||||||||
雙學士、研究生班、碩士學位 |
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1年 | ||||||||||||||||||||
相關專業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一、通過國家經濟、會計、審計初級資格考試,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6年。
二、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滾動的辦法是: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
三、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2年,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
1.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2.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 |||||||||||||||||||||
考試類別 |
所學專業或職稱 |
學位或學歷 |
專業工作年限 | ||||||||||||||||||
注冊資產評估師 |
經濟、工程類 |
大學專科 |
工作滿5年,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專業工作滿3年 | ||||||||||||||||||
大學本科 |
工作滿3年,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 ||||||||||||||||||||
雙學士、研究生班、碩士學位 |
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一、非經濟、工程類專業畢業,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二、不具備規定學歷,但通過經濟、會計、審計國家統一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并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
三、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滾動的辦法是: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
按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為工程、經濟類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可免試1科相應考試科目。其中,已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可免試《建筑工程評估基礎》或《機電設備評估基礎》科目;已評聘為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可免試《經濟法》科目;已評聘為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含相應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可免試《財務會計》科目。 | |||||||||||||||||||||
注冊資產評估師(珠寶類) |
珠寶評估相關專業
(含地質) |
大學專科 |
從事珠寶評估工作滿5年。 | ||||||||||||||||||
大學本科 |
從事珠寶評估工作滿3年。 | ||||||||||||||||||||
第二學士學位 |
從事珠寶評估工作滿2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珠寶評估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一、注冊資產評估師珠寶類執業資格考試,在人事部門只參加《資產評估》、《經濟法》兩個科目的考試。填寫報名表和填涂報名卡時按《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中考5科的相應代碼填寫或填涂。
二、《珠寶評估理論與方法》、《珠寶評估案例分析》兩個科目考試與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珠寶首飾藝術品評估專業委員會聯系,電話:010-84273641,網址:www.cas-gjac.org。
三、《珠寶鑒定與分級》考試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國家主管機構聯系。電話:0431-8974594; 010-82022019、84275411。 國家主管機構網址:www.chinatt315.org.cn 或 www.ngtc.com.cn。
考試相關事宜登陸中評協網址:www.cas.org.cn。 | |||||||||||||||||||||
注冊設備監理師 |
工程技術專業
工程師 |
中專 |
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20年 | ||||||||||||||||||
大專 |
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5年 | ||||||||||||||||||||
本科 |
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 ||||||||||||||||||||
碩士以上學位 |
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 ||||||||||||||||||||
一、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考試合格證書。
二、凡符合報考條件,并于2002年底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和《設備監理合同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 |
中專 |
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7年。 | ||||||||||||||||||
大專 |
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5年。 | ||||||||||||||||||||
本科 |
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3年。 | ||||||||||||||||||||
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2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一、取得其他專業畢業的學歷,本科以下學歷其相對應的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第二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其相對應的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年限延長1年。
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三、凡符合報考條件,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 |||||||||||||||||||||
造價工程師 |
工程造價專業 |
本科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 | ||||||||||||||||||
大專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 ||||||||||||||||||||
工程或工程經濟類 |
本科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 |||||||||||||||||||
大專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 ||||||||||||||||||||
上述專業 |
雙學士、研究生班、碩士學位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 |||||||||||||||||||
博士學位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 ||||||||||||||||||||
一、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考試合格證書。
二、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 |||||||||||||||||||||
執業藥師 |
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 |
中專 |
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 ||||||||||||||||||
大專 |
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 ||||||||||||||||||||
本科 |
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 ||||||||||||||||||||
雙學士、研究生班、碩士學位 |
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一、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二、按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2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2個科目的考試:
1. 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 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 |||||||||||||||||||||
企業法律顧問 |
法律、經濟或相關專業 |
大專 |
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 ||||||||||||||||||
本科 |
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滿2年 | ||||||||||||||||||||
碩士學位 |
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 |
大專 |
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 |||||||||||||||||||
本科 |
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2年 | ||||||||||||||||||||
碩士學位 |
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 ||||||||||||||||||||
一、不具備上述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并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二、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三、凡符合報考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
1. 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企業管理知識》、《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2. 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并受聘擔任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3. 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同時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3個科目,只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 |||||||||||||||||||||
統計 |
中級 |
不限 |
大學專科 |
6年 | |||||||||||||||||
大學本科 |
4年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2年 | ||||||||||||||||||||
碩士學位 |
1年 | ||||||||||||||||||||
博士 |
不限 | ||||||||||||||||||||
初級 |
不限 |
高中以上學歷 |
不限 | ||||||||||||||||||
一、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二、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精神,各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對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參加考試報名。 | |||||||||||||||||||||
經 濟 |
中級 |
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 |
中專 |
從事經濟工作滿10年 | |||||||||||||||||
不限 |
大學專科 |
從事經濟工作滿6年 | |||||||||||||||||||
大學本科 |
從事經濟工作滿4年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從事經濟工作滿2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初級 |
不限 |
高中以上 |
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 | ||||||||||||||||||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不實行滾動,須當年通過應試的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二、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精神,各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對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參加考試報名。 | |||||||||||||||||||||
國際商務 |
國際商務師 |
報名時必須提供有效期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 |
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 |
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8年 | |||||||||||||||||
取得大專學歷 |
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 | ||||||||||||||||||||
取得本科學歷 |
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4年 | ||||||||||||||||||||
雙學位或研究生班 |
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2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外銷員 |
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 |
中專以上學歷 |
不限 | ||||||||||||||||||
一、已取得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發的《外銷員資格證書》(在有效期內),并符合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可免試“外經貿外語”,必須參加“外經貿綜合業務”科目考試。
二、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精神,各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對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參加考試報名。 | |||||||||||||||||||||
報考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成績不實行滾動,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的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根據國家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凡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弄虛作假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證件等,以及在人事職稱考試部門組織的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替考、手機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五、考試教材征訂及考前培訓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及考前培訓工作由人事部門負責。為幫助考生復習和準備考試,提供網上售書和現場征訂二種方式,由考生自愿征訂。具體辦法是:
1. 網上購書。購書網址:國家資格考試在線培訓(OE培訓),網址:http://www.oeoe.net.cn。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考生一律實行網上購書。
2. 現場征訂。市(州)人事職稱考試機構也可為考生現場征訂考試用書,相關工作自行通知,并做好服務工作,
(二)統計考試教材及考前培訓與省統計局聯系,電話0431—88905647。
(三)注冊設備監理師考試教材和培訓事項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中心聯系,電話:0431-85311126。
(四)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教材及培訓事項與省資產評估協會聯系,電話:0431-88591803、88591802。
(五)價格鑒證師考試教材和培訓事項與省價格認證中心聯系,電話:0431-87620115。
(六)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教材及培訓事項與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聯系,電話:0431—88919919(教材)、88952109(培訓)。
(七)國際商務考試教材及培訓事項與吉林省對外經濟貿易干部學校聯系,電話:0431-87012112。
(八)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教材及培訓事項與省經貿委政策法規處聯系,電話:0431-82716859、88904527。
(九)執業藥師考試教材及培訓事項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聯系,電話:0431-82761607。
(十)造價工程師考試教材及考前培訓與省建設廳聯系,電話:0431-88946514。
六、成績發布及證書頒發
省職考辦網站發布成績查詢和證書發放通知。考試成績一般在考后2個月左右發布,證書一般在考后3個月左右開始下發。考試合格者,由本人持準考證、身份證到報考機構領取由國家人事部頒發的證書。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到省職考辦3樓大廳領取;選擇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職考部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領取證書時須繳納工本費。
七、工作要求
(一) 各市級人事職稱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報名工作。一是要及時下發報名文件,加強考試宣傳。二是要認真組織本地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按時限完成工作任務。現場確認時,要認真審查報考資格,實行復審制,確保報考質量。三是要認真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為考生提供優質快捷的服務。
(二)要加強對國家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的貫徹落實工作,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題詞:人事 職稱 考試 考務 通知
抄送:吉林省軍區
吉林省人事廳辦公室 2008年4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