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
2008年 第19號 |
2008年08月20日 發布 |
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確定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由衛生部劃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做好化妝品衛生許可職責的移交工作,現就化妝品衛生許可受理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8年8月29日前,進口化妝品、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和化妝品新原料的許可受理工作仍由衛生部負責,受理地點仍為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地址為東城區交道口北三條32號,郵編為100007,聯系電話為010-64047878-2209。 二、從2008年9月1日始,進口化妝品、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和化妝品新原料的許可受理工作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受理地點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務中心,地址為北京市西城區北禮士路甲38號,郵編為100810,聯系電話為010-68315572。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