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整理發布日期:20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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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0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人廳發〔2007〕1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0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執業藥師(藥學、中藥學)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與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并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1231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請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附表:200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

 

人事部辦公廳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表:

 

200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

專業

類別

報考科

目數量

報名

人數

合格

人數

合格

%

歷年合

格人數

藥學

四科

 

 

 

 

二科

 

 

 

合計

 

 

 

中藥學

四科

 

 

 

 

二科

 

 

 

合計

 

 

 

 

注:“合格人數”欄目應填寫本年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數;“歷年合格人數”欄目應統計自本專業開始考試以來,包括本年度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的累計人數。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填表單位(蓋章):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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